THE GREATEST GUIDE TO 退租通知書

The Greatest Guide To 退租通知書

The Greatest Guide To 退租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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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租客因為某些原因需要提早退租,到底是否違反了條例?其實,租約分為兩種,就是“生約”及“死約”。在香港,普遍上都會以一年死約、一年生約來簽署租約。

要發出退租通知,通常至少要提前一個月將通知書送達對方,方便對方作退租安排。許多租約條款都訂明,任何一方終止租約,必須預留一個月通知期,好讓對方回應和作出配合。如果租客退租,業主需要時間尋找新租客頂租。另一方面,如果業主想終止合約,租客亦需要時間搬遷,尋找新住處。

在香港,常有人話「有樓收租好幸福!」買物業有租收之餘又可等待升值,的確是長線投資的理想選擇。不過,安排物業出租,牽涉唔少步驟,同時亦有唔少瑣事要煩;就算好彩冇遇上「租霸」,但租客中途「扭計」嗌退租,亦往往足夠令一班新手業主不知所措。所以,要做醒目「收租佬」,個單位仲未租出前,就先要學識點樣「退租」!

在簽訂租約的時候,如果租約列明單位附帶的家具和設備,租客必須在清空樓宇前檢查和確認家具的數量和狀況。如果發現有任何損壞或缺漏,可能涉及賠償問題。

做生意總有不測之風雲,隨時因為某些變卦無法續租,需要提早退租。但在雙方有協議並簽署租約下能否提早退租?退租通知書應該要怎樣寫?退租還要注意甚麼呢,就由商瞰同大家逐點講解。

租客需要提前通知業主有意終止租約。通常需要根據租約中規定的提前通知期限來進行,例如一個月。通知可以通過書面形式(如電子郵件或傳統郵寄)來確保雙方有正式記錄。

立即跳往:通知書生效期|通知書通知期|訂明善後事項|書面通知|期滿退租無需通知|常見問題

假若租客在在租用期間能保持該單位或寫字樓良好的狀況,也有準時交租並遵守相關法律,業主理應要將按金發還給予租客。

「退租書」可以說是正式的退租文件,而當中的內容,除了要有物業地址、退租書日期、業主、租客姓名及身份證號碼等必要的基本資料外,更應該列明雙方同意的退租條款,包括退租日期、交還物業方式及時間、尚未截數的水、電、煤、寬頻帳單分擔比例、代通知金的數額(如適用),以及退回按金的安排等等;當然,還要加上雙方簽署作實!

業主退租通知書中文 收到業主通書面知終止合約, 並要求一個月內搬出, 如果唔搬, 我會有什麼事?

除非租客沒有遵從合約訂明的通知期,提早通知業主,否則業主無權拒絕租客退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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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雙方同意提早終止租約,租戶和業主應該及時簽署一份退租協議,為免將來出現不必要的爭拗。以往曾有不負責任的租客或業主只透過一通電話或一封電郵通知對方,表示退租,既沒有詢問對方意見,也沒有商討何時交還鑰匙等後續。

值得留意的是,無論退租是由哪一方提出,都應該在退租前準備「退租協議(又稱「退租通知書」或「退租書」)」,減少日後的爭拗。

無論是租客或是業主,建議都親身交樓,以免有任何爭拗。因為租客有義務需還原單位至租時原貌,單位內的傢俬亦需確認是否正常、沒有損毀。如發現任何損毀、未清走物品、或未還原單位,雙方可即時商討如何處理,或扣除按金當作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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